关于“和谐之家”长三角家居设计大赛的补充通知
各家装公司、室内设计师会员:
根据2008年3月20日召开的“和谐之家”长三角家居设计大赛组委会决定,就“和谐之家”长三角家居设计大赛补充通知如下:
1、 大赛作品提交截止日期由原来的2008年3月31日推迟至2008年4月30日。
2、 本次大赛评委团设组长1名,组员6名,共7人。组长由中装协选派、大赛评委由江浙沪三地协会选派。大赛作品最终名次由大赛评委团与大赛组委会共同评定产生。
3、 本次大赛在杭州、南京两地进行巡展,总决赛在上海举行。
4、 对于命题组一房、两房、三房的设计作品需提交2张以上效果图(TIF或JPG形式、分辨率300像素以上)、商品房组需提交3张以上效果图(TIF或JPG形式、分辨率300像素以上);自由组的所有作品还需提供5张以上实景图。
5、 凡获得本次大赛总决赛冠、亚、季军的选手,可以在组委会的推荐下,获得由中装协颁发的“中国住宅装饰优秀设计师”称号,并直接入围“全国建筑装修大赛”决赛。
6、 本次大赛作品提交方式有E-mail、邮寄两种方式。E-mail地址为sjds@525j.com.cn,并注明“参赛”。邮寄请寄往长三角“和谐之家”家居设计大赛组委会,注明“参赛”字样,以邮戳为准,具体地址如下:
江苏省
联系人: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瑗
联系电话: 025-84208718
邮寄地址: 南京市三元巷7号建筑大厦六楼607室
邮政编码: 210005
上海市
联系人: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设计委秘书长张龙明
联系电话: 021-64751271
邮寄地址: 上海市局门路427号
邮政编码: 200023
浙江省
联系人: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罗宝珍
联系电话: 0571-88800475
邮寄地址: 杭州天目山路18号
邮政编码: 310007
组委会
联系人:胡琴
联系电话: 021-52529600×8027
邮寄地址: 上海市武定路1088号三楼
邮政编码: 200040
官方网站: sjds.525j.com.cn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代章)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2008年3月25日
附件
“和谐之家”长三角家居设计大赛参赛细则
一、 大赛赛程
方案设计提交阶段(2008年2月1日-4月30日)
初赛阶段(2008年5月1日-5月31日)
复赛(巡展)阶段(2008年6月1日-6月14日)
总决赛(2008年6月20日)
二、 参赛须知
(1)参赛光盘资料:
Ø 填写完整的参赛申请表电子版本,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主要设计人员的生活照1张、主要设计人员的工作简历(100字以内)、设计说明(300字左右,符合大赛主题)、主要装饰材料配置表(推荐材料品牌);
Ø 效果图、平面图和代表性的立面图(要求为CAD2000形式及TIF形式各一份,TIF形式的图纸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剖面图;
Ø 命题组一房、两房、三房的作品提交2张以上效果图(TIF或JPG形式、分辨率300像素以上)、商品房组提交3张以上效果图(TIF或JPG形式、分辨率300像素以上);自由组的所有作品还需提供5张以上实景图。
(2) 所有参赛资料必须齐全,否则不具备参赛资格;
(3) 参赛设计师必须遵守法纪,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设计中独立创新,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设计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利的行为,如有此行为,责任自负;
(4) 参赛申请表中如以单位名义报名则获奖人为单位及由单位报送的设计者,如以个人名义报名则获奖人为所填写的设计者。参与设计者限定为3人(以上人数已包含主创设计者);
(5) 获奖者须亲自参加颁奖仪式,如委托他人领奖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组委会;
(6) 大赛组委会有权刊登、展览及出版本次参赛作品;
(7) 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存备份;
(8) 《评选办法》可登陆官方网站sjds.525j.com.cn 中文域名(“我爱我家”网站)进行查询、下载;
(9) 凡参加本大赛总决赛冠、亚、季军者,在参加次年上海市室内设计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时可以免考“命题快速设计实务”课一门,并可以在组委会的推荐下,获得由中装协颁发的“中国住宅装饰优秀设计师”称号,同时入围“全国建筑装修大赛”决赛。
(10) 两省一市(江浙沪)互相认可得奖荣誉;
(11) 本次大奖赛最终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长三角“和谐之家”设计师大赛组委会
2008年3月25日